为保证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精准、高效地完成毕业学位审核相关工作,结合本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时间,初步将2023届本科生毕业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
5月29日(第15周)之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
二、毕业班其他成绩报送
5月15日(第13周周一)前,保质保量完成毕业班所有优选课程包括《形势与政策8》《课外创新实践》成绩网上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除外),特别注意《课外创新实践》成绩提交,各学院要做好规范化管理,要避免大规模纠错、补交情况。
若有毕业生选修前8周课程,也应参考此时间完成成绩报送。
三、第二课堂审核
由校团委组织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完成,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相关学生和学院相关负责老师。
四、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及证书制作发放
1、课程初审【按照流程完成1、2、3、4环节】
学院根据执行计划在教务系统中对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进行课程初审(毕业设计在此阶段不纳入审核),并将学位外语审查(开学选课前完成)、课程替代(开学选课前完成)、交换生学分置换、创新学分认定等情况处理完毕。
5月22日(第14周周一)前将毕业、学位课程初审通过名单(即扣除毕业设计符合毕业及学位条件的名单)确定并报教务处。
辅修专业初审同步进行。
初审结果应同时告知学生,并及时解决学生反馈的问题。
2、毕业、学位初审【按照流程完成1、2、3、4、5、6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提交成绩后,各学院在6月5日(第16周周一)下午5点前完成第一批毕业、学位资格初审工作,并将毕业、学位初审结果书面汇总表报教务处(书面名单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初审结果应同时告知学生,并及时解决学生反馈的问题。
3、证书制作与发放
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的毕业、学位审核初审结果,进行毕业、学位证书的制作,请学院根据毕业学生人数及证书打印进度安排学生助理配合教务做好证书照片粘贴、盖章等工作。
毕业典礼结束,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方可发放证书。
4、授位材料报送
教务处根据毕业、学位审核结果,形成授位报告、首批拟授位名单等材料,报校学位办。
首批毕业证、学位证填发日期为校学位委员会通过授位名单日期,第二批授位时间待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再行通知。



发布人:陈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