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2019级同学: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2年9-11月组织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院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宣传及开启批次(9月27日)
学院依据《管理办法》,结合本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面向2023届毕业生做好相关宣传,并开启系统批次。
按照学校分配,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2023届本科生中共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9名,校级优秀毕业生24名。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附件1),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9月27日-10月8日)
(一)学生申请(9月27日-10月2日)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二)民主评议(10月3日-10月8日)
各班级组织全体成员开展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
根据评议结果,学生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10月8日23:59以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
三、学院评审(10月9日-10月24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和排名、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暂不执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达标性要求。
3.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后,请“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将相应所有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全部成绩记录)”原件)纸质版,同封面左上角装订(见附件2)左上角装订交至学生事务中心X31434,提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