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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园区工作】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要求

【园区工作】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要求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2022-06-08类型:students/notice来源: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收录:2026-09-03 01:48:36

学院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1〕8号)的要求,营造安全、舒适、优美、安静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现就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再次作出如下要求:

        一、学生公寓是指学校的各类学生住宿建筑物,其所有权属于学校。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应当服从学校管理。

        二、学生不得将床位出租、转借,不得留宿他人。对于违规出租出借学生宿舍的行为,一经发现,学校不再提供住宿,并依据校规校纪给予纪律处分。

        三、禁止在学生公寓内饲养宠物。

        四、严禁使用和存放违章电器,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其它违禁品,严禁将电动车及充电配件带入宿舍楼,严禁在公共区域垂吊电线充电。

        五、学生在宿舍使用的电脑、充电器、电风扇、电插排、1000W 及以下电吹风等电器应符合国家3C 标准,严禁使用“三无”电器、劣质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学生如有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1〕8号)的行为,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