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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校医院关于2027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转】校医院关于2027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2026-09-09类型:通知公告收录:2026-09-09 06:58:52

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各学院(中心、所、书院)学生工作组: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开展2027年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7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及有效期

1.基本医疗保险:400 元/人/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448 元/人/年(以上二选一缴纳即可)。

2.第一次在成都以大学生身份参保的2026级新生待遇有效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读老生(含延缓毕业生)待遇有效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二、缴费事宜

1.缴费年度:2027年

2.经办机构:成都市金牛区医疗保障局

3.学校集中缴费截止日期:2026年9月30日

4.缴费方式:缴费路径与学费缴费一致

三、退费事宜

部分同学因重复缴费、主动放弃参保等情况需要办理退费,请在2026年9月30日前扫描下面二维码登记退费信息。请同学自行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绑定本人的银行卡信息,学校将在参保流程结束后统一将退款转至本人银行卡。

四、参保注意事项

1.选择通过本校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的新生,须先在9月20日前暂停原户籍地或学籍地参保关系(继续享受户籍地政府资助参保的除外)。

2.已在其他统筹地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如需参加大学生医保,请先自行咨询当地医保局,确认切换参保关系后有无等待期。

3.港澳台的同学请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港澳台往来通行证复印件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

4.政府资助对象请在资助地参保。

五、温馨提示

大学生医保是国家对大学生的一项惠民政策,符合条件的同学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参保;如错过集中参保期,待遇时间将延后,请大家予以重视。


附件:《关于提前开展2027年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计划财务处  校医院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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