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时间:2019-04-15转发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关于“西南交大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申报”的通知阅读原文 ↗
标题转发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关于“西南交大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申报”的通知

转发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关于“西南交大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申报”的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04-15收录:2026-08-31 14:53:21

校内各单位、学院:

根据九里堤街道办事处通知,凡我校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师,可自愿申请成为计生特扶家庭:

四川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申请流程详见附件《交大学校特扶政策》。请各单位、学院告知符合条件的老师,咨询电话:87600489(校计生办)、87631971(九里堤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