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来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时间:2026-07-10 09:36:33【2027届推免2】关于发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7届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阅读原文 ↗
标题【2027届推免2】关于发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7届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7届推免2】关于发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7届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07-10 09:36:33类型:本科生作者:余嘉希收录:2026-08-31 14:53:21

2027届全体本科生:

        根据推免相关工作要求,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现将《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7届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2025年7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中注明专业、学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恕不接受电话、匿名等方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