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5〕25号)和《西南交通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过学生自主申报、导师审核、班级审核及班级互审、学工组审核、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集中评审并召开认定会议,确定了综测等级,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026年9月21日前向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反映,反映材料通过所在年级研究生辅导员提交。不接收匿名反映。
工作电话:028-66364019
详细情况见附件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