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本科2023、2024、2025级同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开启批次阶段(9月18日)
学院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开展学院评选工作。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共有国家奖学金名额28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53个;各年级分配名额如下:

二、学生申请阶段(9月18日—9月22日)
在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完成后,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9月22日17点前完成线上申请提交。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2)。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三、学院评审阶段(9月23日—10月10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1、学生工作组审核(9月23日-9月24日)
各年级各专业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进入学院评审环节,并在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模块填写推荐理由并审核通过。
2、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9月28日-10月10日)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各年级各专业推荐情况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报出阶段(10月11日—10月27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相关工作总结及审批表等报送教育部审批。
五、注意事项
1.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2.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3.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见附件3);
4.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5.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占用原学院名额,系统审批由新学院负责,新老学院需做好沟通交接工作,请2025级转专业同学在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时,一定要在提交扬华系统的线上申请后告知原专业辅导员自己的奖学金申请情况;
6.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7.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工作联系人:禹倩 X9118B 028-66364016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2026年9月18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