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时间:2018-03-26关于材料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说明阅读原文 ↗
标题关于材料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说明

关于材料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说明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03-26作者:李雪收录:2026-08-31 14:53:21
材料学院硕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最后署名的规定即:以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或材料先进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作者单位,通讯作者单位亦需挂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或材料先进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该规定从2016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材料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分委会负责解释。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