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7号)和西南交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现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工作,请所有拟申请参评的同学,认真阅读此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者),包括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和博士研究生。
2、“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既可以按博士生身份申请,也可以按硕士生身份申请,由研究生自行确定;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3、“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4、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
(1)在参评学年内,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在参评学年内,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
(3)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博士生学制为4年,硕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的6月30日);
(6)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二、参评范围
硕士生: 2024、2025级
博士生: 2023、2024、2025级,以及2022级直博士生
三、申报要求
1、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
纸质版材料:
(1)《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简称申请审批表),由研究生导师作为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需双面打印;
(2)《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成果汇总表》(简称成果汇总表)(注意区分SHEET1硕士和SHEET2博士);
(3)《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简称个人事迹材料);
(4)《附件5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个人成果表》(简称个人成果表)以及相应支撑材料复印件。
电子版材料:
将《附件1申请审批表》、《附件2推荐名单》《附件3成果汇总表》、《附件4个人事迹材料》、《附件5个人成果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汇总材料,压缩包、邮件标题为“年级+班+姓名国奖材料”(例:硕2024-01张三国奖材料),发至各年级辅导员电子邮箱。注意:所有电子版的Word文档、Excel表格不要转成PDF,电子版材料不需要签字。
提交方式及截止日期:
纸质版材料请交到X912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截止日期2026年9月24日下午17:00,逾期提交的材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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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辅导员姓名 |
办公室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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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2024级 |
姜老师 |
X9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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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2025级 |
盛老师 |
X9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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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2022(直博)、2023级 |
胡老师 |
X9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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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2024、2025级 |
李老师 |
X9126 |
2、申请国奖的研究生必须填写附件1至5所有文件及表格,所有成果均要求附相应的支撑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学生必须如实提供成果材料,并经导师亲笔签字确认(若导师因出差等原因未在学校,经导师同意后可由同课题组其他老师签字),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四、说明
1、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以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不可用上次获得国奖的成果);若获奖成果用于并评上往年的专项奖学金、扬华新秀奖学金,请在附件5备注“xx成果在202x年获得过xx奖学金”。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但同一学年不能兼得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
3、评选答辩安排另行通知,请大家注意学院网站学生工作-通知公告。
4、不得参加评选的范围以此通知为准。
5、建议博士成果分在20分及以上、硕士成果分10分及以上的同学申请。
6、材料填报未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者,可取消评选资格;请严格按照《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5修订)》(附件6)、《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评定分委员会各学科推荐的顶级会议》(附件7)进行计分,对计分存疑的成果请标注,恶意填高分数者、弄需作假者,可取消评选资格。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9月22日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5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个人成果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