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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助工作】建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情况

【资助工作】建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情况

建筑学院2025-10-17类型:研究生通知作者:建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评审小组编辑:王振世收录:2026-09-02 09:13:34

建筑学院全体学生:

我院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学生因家庭变故,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现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XXX同学(公示期已结束)的申请进行公示。(认定等级:XXXXX)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将实名纸质材料提交至X8226王老师处;恕不接受匿名反映。

特此公示。


建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评审小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