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来源:数学学院时间:2025-10-22【评奖】数学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阅读原文 ↗
标题【评奖】数学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评奖】数学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数学学院2025-10-22类型:学工通知收录:2026-09-02 09:26:37

数学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数学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学院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5号)(见附件1),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2),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并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本科生评选批次,批次名称为:2024-2025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本科)。数学学院的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附件3。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22日-10月24日)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10月24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此外,申请学生加入QQ群(群号:797961234),并填写共享文档。共享文档中各项信息需严格按照参考格式及要求填写,获奖时间、获奖名称需与任职证明、获奖证书和结题证明内容完全一致,不得简写或修改,且确保与扬华素质网中提交信息一致。

【腾讯文档】数学学院2024-2025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

https://docs.qq.com/form/page/DZHNpV2RSQnh2WFpy

(二)学院评审阶段(10月25日-11月5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将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评审阶段(11月6日-11月2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2024-2025学年数学学院专项奖助学金评选项目及可推荐名额如下,评定办法见附件4。

学院专项奖学金

名额

奖励金额

成绩要求

星辰天合奖学金一等奖

2

5000

前40%

星辰天合奖学金二等奖

5

3000

前40%

数久久奖学金一等奖

1

3000

前40%

数久久奖学金二等奖

3

2000

前40%

数久久奖学金三等奖

4

1000

前40%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22日-10月24日)

申请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批次名称为:2024-2025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本科),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10月24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此外,申请学生加入QQ群(群号:797961234),并填写共享文档。共享文档中各项信息需严格按照参考格式及要求填写,获奖时间、获奖名称需与任职证明、获奖证书和结题证明内容完全一致,不得简写或修改,且确保与扬华素质网中提交信息一致。

【腾讯文档】数学学院2024-2025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本科生)

https://docs.qq.com/form/page/DZGZ1S2t3anJDVmV3

(二)学院评审阶段(10月25日-11月5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线上评审奖项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评审阶段(11月6日-11月2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其他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4-2025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4.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5.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

6.每名本科生仅可申请一项专项奖助学金,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7.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专项工作联系人:杨赫祎 028-66367229 X30447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