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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年度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年度考核的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025-12-01类型:通知公告收录:2026-09-02 09:32:56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及四川省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实验室安全考核与奖惩长效机制,切实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各教学科研单位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价中予以批评和惩处。

二、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各教学科研单位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安全设施运行与维护等方面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填报,严格审核数据,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2.推荐先进实验室、先进个人应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单位本年度相关先进评选资格。

四、材料报送

1.各教学科研单位总结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填报《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并依据《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评分表》(附件1)开展自评。

2.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各单位可推荐1个实验室、1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学校先进实验室、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总结报告、评分表及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复审,最终评选出先进单位10个、先进实验室10个、先进个人10名。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将《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评分表》以及相关推荐表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2日前报送至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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