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来源: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时间:2026-10-12【园区工作】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耿同学、刘同学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行为的通报批评阅读原文 ↗
标题【园区工作】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耿同学、刘同学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行为的通报批评

【园区工作】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耿同学、刘同学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行为的通报批评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2026-10-12类型:通知公告来源: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收录:2026-10-12 04:07:26

       2026年9月22日联合查寝过程中,T131001宿舍耿同学和T131009宿舍刘同学存在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为了严肃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加强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及宿舍管理规定》,现给予耿同学、刘同学院内通报批评。按照《规定》两位同学在本学年内的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工作中不做推荐,相关情况将在当年学年鉴定中进行记载。

       望全体同学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特此通报。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