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来源:人文学院时间:2022-06-01 15:45:00【共青团工作】关于人文学院团委收缴团费的通知阅读原文 ↗
标题【共青团工作】关于人文学院团委收缴团费的通知

【共青团工作】关于人文学院团委收缴团费的通知

人文学院2022-06-01 15:45:00类型:学生工作收录:2026-09-02 13:13:21


各位团支部书记: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即日起开展人文学院2022上半年度团员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标准

0.2元/月·人,共1.2元。

二、收缴对象

1.原则上“智慧团建”系统内组织关系尚在我校的学生团员均需缴纳团费。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

三、工作要求

各支部应在6月6日前完成团支部内团员团费收缴工作,并于6月6日晚9点前将名单及团委交送至院团委工作人员处。团费原则上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人数核定,有变化的应另行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请2021级,2020级各支部将团费和名单交送至基础团务部秦一心处,2019级和2018级将团费交送至基础团务部杜晞维处。

联系方式:

秦一心:2020115979(QQ)

杜晞维:1326411942(QQ)

                                     人文学院团委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