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和我院学位论文管理要求,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安排如下:
1、开题完成时间
2021级硕士研究生:2023年1月10日前。
2、 开题要求
1)参加开题报告时,硕士研究生应已经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和文献阅读与评述环节学分要求。
2)首次学位论文开题未通过的,可在下一学期再次申请开题;两次论文开题均未通过的,由开题报告专家组作出“应予退学”处理建议。开题通过者获得 2 学分,并获取开展论文工作的资格。
3)开题报告会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导师(组)召集至少3名相关学科具有研究生硕士导师资格的专家对报告人所选课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并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4)开题前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开题公告,否则开题工作无效。
3、开题报告材料提交说明
论文开题通过后,在2023年3月1日前将《硕士研究生选题报告》和《硕士研究生选题报告会记录表》(见附件)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犀浦3号教学楼X31534),联系电话028-66368237。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9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