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关于开展2023年“闪亮实习生”项目的通知》要求,鼓励学院所有学生利用假期开展实习实践。
符合实习基础条件的学生每人可获团委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板块10个学时。
在此基础上,学院按照要求组织初赛后,将优秀选手推荐至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将组织决赛评选出30名优秀的实习学生,授予“闪亮实习生”称号并分别予以1000元、800元及500元的奖金支持,且可获得团委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板块12个学时。
现将“闪亮实习生”项目开展的流程、要求及“闪亮实习生”评选办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不限年级。
二、实习和评选要求
1.符合就业实习认定条件
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的数场线上线下实习生招聘会或其他各种渠道联系实习单位,自行前往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及以上的实习体验,同时购买实习期保险。(可参考登录平安官方网站购买短期保险)
2.“闪亮实习生”评选流程
(1)学生提交实习证明、实习成长报告和行业调研报告。
请在9月8日前提交实习证明(附件1);实习成长报告(附件2)及行业调研报告(自拟)到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收齐后于9月10日前统一提交给学院就业专项负责人。
(2)学院按要求组织符合就业实习认定条件的学生参加学院初赛,确定进入学校决赛人选(初赛要求);
(3)招生就业处按教育部生涯规划大赛相关要求举行学校决赛,评出30名闪亮实习生。
(4)“闪亮实习生”学院初赛时间、要求和学校决赛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所有同学的二课堂学分将在“闪亮实习生”学校决赛举办结束后录入;
2.获得“闪亮实习生”称号的学生的奖励经费将直接报学校计财处划转到学生在计财处登记的银行卡账户上;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就业专项负责人李老师:028-66368235。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