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非新生年级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2年9月-12月期间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学院将按学校要求,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集体荣誉称号含:研究生忠忱班集体、研究生优秀班集体。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在参评学年和评优工作周期内,班级成员没有受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各参评班级原则上应至少获得1次PADP项目立项,或者班级所在党支部至少立项1次“领航先锋”工程子活动,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详见附件7)。
二、名额分配
根据《管理办法》,经测算,班级可推荐个人(集体)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审批表需交到学院)。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根据《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提交审批表阶段(9月16日-9月26日)
1.学生申请
参加各类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2)》(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论文期刊分级与课题项目分类需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最新标准填写,不得夸大、虚报。学生《个人审批表》和《材料清单》提交时间参照各班级通知。
2.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审批表填写注意
(1)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研究生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其余个人荣誉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6日(即2021-2022学年)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5.审批表提交
个人荣誉审批表(经班级或者学生组织评议小组签字,经导师审核签字)于9月26日12:00之前交到辅导员老师指定地点。
(二)班级申请阶段(9月16日-9月26日)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应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5)、《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见附件6),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于9月26日12:00之前交到辅导员老师处。
(三)学院评审阶段(9月23日-10月17日)
暂定10月9日举行“竢实扬华奖章”申请人和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答辩。
四、注意事项
1.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需在9月21日12:00之前交到辅导员老师处备案。
2.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班级组织学习《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新修订版)、《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开展诚信教育。若在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