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
为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1〕8号)、《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1号及其附件)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当前掌握的学生校外住宿情况,为落实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科生原则上应在学生公寓集中住宿,不符合校外住宿条件的本科生应在12月8日前搬回宿舍。
2.确需校外住宿的本科生,应在12月8日前按照文件要求补办相应手续,原办理的校外住宿手续过期的应办理续签。
3.研究生经本人申请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前期向学校申请过宿舍但仍然存在校外住宿事实且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学生,应于2021年12月8日前补办相应手续。
存在未办手续校外住宿的学生,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整顿。未在规定时间内整顿完毕的学生,学院将视情况向学校报送相应纪律处分的建议。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