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研同学: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0-2021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启动宣传阶段工作安排
申报同学认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8号)(见附件2),结合各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学院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本研评选批次。学院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附件4。
(二)学生申请阶段工作安排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10月21日21:00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此外,研究生还需依据《项目分类表》(见附件5),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见附件6,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申报学生需准备答辩。3分钟答辩PPT在10月22日12:00以前发到收集箱:
https://workspace.jianguoyun.com/inbox/collect/d045b34287c445fbafc6212f01de053b/submit
一人仅限报一项。
(三)学院评审阶段工作安排
1、学院组织评审答辩, 时间预定为10月25日上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请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3日(周三)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启动宣传阶段工作安排
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由各学院统筹开展。其中,线上申请的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请各学院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本研评选批次。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附件4
(二)学生申请阶段工作安排
申请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此外,研究生还需依据《项目分类表》(见附件5),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见附件6,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申报学生需准备答辩。
西南交大成都市安恒公益慈善基金会奖学金申报截止时间是10月21日21:00,请准备答辩。3分钟答辩PPT在10月22日12:00以前发到收集箱(链接同前)。
其他学院范围专项奖助金申报截止时间是10月27日21:00,请准备答辩。3分钟答辩PPT在10月28日10:00以前发到收集箱(链接同前)。
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一人仅限报一项。
(三)学院评审阶段工作安排
1、学院组织评审答辩。西南交大成都市安恒公益慈善基金会奖学金答辩时间预定为10月25日上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他其他学院范围专项奖助金答辩时间预定为10月28日-11月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需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9日(周二)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其他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6日(即2020-2021学年评奖周期)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3.2021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4.2020-2021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92项,具体情况见附件7。
5.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为准。
6.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7.双优基金校级评审由双优基金评审小组负责,相关评审事宜由体育部组织开展。
8.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之间不可兼得。
9.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