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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评奖评优】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落实推报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评奖评优】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落实推报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2021-09-06类型:students/notice来源: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收录:2026-09-02 14:33:01

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四川省和学校《关于推报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要求,我院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学院推选1名候选人

二、参评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9个类别。

三、工作安排

1、材料递交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10:00前

2、材料递交形式:

(1)电子版:邮件名、文件统一命名为“全国自强奖学金+学号+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上报材料:《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及个人事迹说明材料(2000字左右)、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事迹佐证材料、辅导员出具的政审材料。

(3)确定为学院推荐人后需补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和学院党委出具的政审材料。

四、其他

校级推荐阶段2021年9月23日前,省级推荐阶段9月23日至10月15日,全国评审阶段10月下旬。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8234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1.附件1: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附件2: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