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毕业生(部分紧缺人才、领军性人才和正高人才可降低学历要求),并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3.专业对口,有企业工作经验优先。
4.热爱教育行业,热爱职业教育、热爱学生工作,有高校教师资格优先。
5.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能够适应双校区(成都、眉山)工作,部分岗位需常驻眉山校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正接受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接受审查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反师德师风或有关规定不适宜的。
4.入职后因个人原因导致学校无法为其缴纳社保的。
二、招聘流程
1.有意应聘我校人员,将个人简历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投递到对应邮箱。
2.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岗位条件报名。
3.初审符合条件者,学校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来校进行统一资格复审及考核,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离职证明、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证明原件等)。
4.学校根据不同岗位类别和要求进行分类考核。面试、面试+笔试、面试+试讲等考核方式。
5.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发布拟录用通知,提交入职材料,材料齐备经审核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三、联系方式
岗位招聘咨询:质量部喻老师:028-84682191、028-38500877
高层次人才招聘咨询:质量部徐老师:18080178177
网址:http://www.scuvc.edu.cn
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洪河中路351号
(眉山校区):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
四、招聘岗位及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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