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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一)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一)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06-05 10:01:35类型:students/notice来源: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作者:杜雨宸收录:2026-09-02 14:48:11

本科2025级、2024级和2023级同学及辅导员: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附件一)相关规定,学校、学院启动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德育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学院2025级、2024级、2023级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一)学院开启批次

      请参评同学和辅导员于6月18日之前,完成班级同学互评和辅导员评价,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

       1.手机端: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进入“智慧学工”,点击“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耗时约需2分钟。

       2.电脑端: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耗时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建议先暂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辅导员可在“德育评价成绩查询”中查看学生是否完成互评和德育评价成绩,学生可在“德育评价成绩查询”中查看本人德育评价成绩。请辅导员老师和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

       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学生智育、体育、美育、劳育和发展性评价相关工作待后续通知。

       2.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3.转专业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在评价学年所在专业班级进行。

 

专项工作联系人:杜雨宸,028-66364015,X9118B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6年6月05日